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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出台只是叫停“豪华办公楼”的首步

时间:2014-12-02 14:22:45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夜雨
导读: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首次明确,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新版标准”对建筑装修标准与造价也做出了严格的细化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首次明确,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新版标准”对建筑装修标准与造价也做出了严格的细化规定。从经济、节能、环保等多角度考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会议室、接待室及主入口门厅不应选用豪华灯具;外墙面不宜大面积采用玻璃幕墙,主入口不应使用铜质门、豪华旋转门。中央、省级、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装修工程造价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比例,不宜超过35%,县级机关不宜超过30%,乡级机关不宜超过25%。(来源:11月28日《人民日报》)

  近年来媒体对曝光的26地“豪华办公楼”投资花费情况盘点发现,不论是面积还是花费都远远超过中央规定。建设大体量建筑,地方的政府大楼不是简单的一栋建筑,而是以建筑群的形式出现。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建造豪华办公大楼是种不太好的现象。“党政机关大楼是一个办公、为人民服务的地方。办公虽然需要一定的条件,但办公楼或办公室只要符合、满足公务需要就行了。需要突出的是端庄、简捷、方便。装修得多豪华,面积有多大,对政府工作并不起决定作用。” 可以说,盲目推崇将政府大楼成地标建筑,不仅是扭曲的价值观在作祟,更是对功名和表面政绩的盲目追求。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大楼建成地标,应则沦为权力的奴隶。

  笔者认为,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是国务院“约法三章”的重要内容,也是新一届政府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大举措。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大背景下,规范党政机关办公室面积标准,以避免借刺激经济之名大搞楼堂馆所建设,其目标无疑是十分美好而明确的。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如果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纵使所有的标准都得以实现,权力的所有者也难免不另辟蹊径寻找新的突破点。对于权力的限制,也不仅仅是靠标准将权力止步,更是要明确如果逾越标准将要付出怎样的代价,否则的话,所谓对权力的约束和标准终不免沦为“纸上谈兵”。标准既出,我们在规范地方兴建办公楼要遵守标准的同时,还要防范地方大玩“变身术”,“偷梁换柱”。因此制定标准显然只是叫停豪华办公楼建设的第一步,而后续的管理细则以及对违反标准后的问责机制,才是彻底解决豪华办公楼建设问题的关键。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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