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近日曝光一起“小官巨贪”案件,其中所贪之巨令人咋舌——秦皇岛市一名基层供水公司官员因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被查处,办案人员从其家中搜出现金上亿元、黄金37公斤、房产手续68套。( 法制日报)
北戴河供水总公司的总经理马超群,虽是基层干部,但自2011年上任以来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和资源疯狂敛财、贪婪跋扈,谁的钱他都要收,哪儿的钱都敢要。在短短四年时间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涉案金额巨大,是被查出“小官巨腐”又一典型案件。
“小官”本是政府联系群众最亲近的人,这一群体的言行最直接影响政府的形象,可以说他们是人民群众了解、评价一级政府的窗户。小官巨贪不仅损害的是群众的利益,也毁损了政府的形象,破坏了政府公信力,更加伤害了党和人民群众的感情,打击了民族自信心。只有严惩“小官巨贪”, 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才能夯实群众基础。
“小官”之所以能“巨腐”,首先是因为“小官”手中掌握着重要的或特殊资源,在所辖区域和行业拥有绝对的控制力。二是因为“小官”的权力没有受到约束,致使其肆无忌惮。三是因为“小官”活得现实,更加注重现实利益获得,而少有考虑其自己政治前途,所有行径都以“有权不用过期作为”思想为指导。四是因为“小官”心存侥幸,抱着“山高皇帝远”心态走钢丝。
笔者认为严惩小官巨贪,一方面正风肃纪,严惩腐败,形成谁伸手都要抓的无禁区反腐高压态势。二方面关键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完善监督制度,发动群众、干部参与监督,形成全民监督网络。三方面加强基层干部的培训教育,帮助树立红线意识,消除侥幸心理,规范个人行为,树立起为民服务的公仆形象。(万喜)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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