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鲜明论断,深刻阐明了法治与全面深化改革的辩证关系。
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都需要法治提供全方位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关头召开的又一次重要会议,大会顺应时代要求、尊重改革规律,深刻剖析了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与法治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全面深化改革在法治保障层面的一次总部署,必将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在法治的引领下推进改革,在法治的框架内规范改革,是中国改革持续向前的基本保障。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改革发展稳定面临艰巨任务和考验,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各种矛盾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如不及时以法治方式疏浚改革洪流,以法治思维化解矛盾淤积,减少利益调配带来的社会震荡,缓解结构调整造成的转型阵痛,势必引发新的矛盾。
《韩非子》也有云:“法不阿贵,绳不绕曲。”因此,作为改革的主力军的党员干部,只有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敢闯敢试、开拓创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才能为全面深化改革扫除法治的障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法治国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一刻都离不开领导干部当好带头人。现在各级党员干部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率先垂范、先行一步,加快思想的解放,带头树立法治思维,进一步更新法治理念,提高法治素养,提高法治意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全面深化改革。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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