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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时间:2014-11-05 12:13:39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李陶鸿 朱培旺
导读:队伍建设是基层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重点工作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提高案件质量和工作效率,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力量源泉。笔者根据河南省杞县检察院当前检察队伍建设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提出了解决对策,供同仁参考。

  破解检察队伍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以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等教育活动为载体,用先进的检察文化占领干警的思想阵地,引导广大检察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大局观、政绩观、权力观,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展国情教育、忠诚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使广大检察干警在教育中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进取意识、学习意识和有为意识,大力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保证广大检察干警始终做到爱岗敬业,争先创优,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加强业务培训,着力提高队伍的文化和业务素质。开展形式多样的在职培训活动,加强在岗学习,重点加强对执法干警的岗位业务培训,强化岗位练兵,更新干警知识结构,扩大干警知识视野,努力使学历转化为能力,知识转化为素质,文凭转化为水平,不断提高业务培训的质量。改革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重点实现从知识型培训向能力型培训的转变,把业务骨干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作为培训重点,坚持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良性机制,努力培养更多专家型、复合型检察人才,为适应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全面发展的要求提供智力保障。

  多渠道缓解检力不足的难题。一是加强同省院人事部门协调联系,增加政法专项编制。二是可以适当延长检察官退休年龄或建立返聘制度,对一些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可以尝试延长其退休年龄或者予以返聘,这样既不用增编,又可以充分发挥资深优秀检察官的作用,有效解决案多人少问题。三是协调党委、政府招录一批事业编制人员,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缓解检察官存在的人数少任务重的不利局面。

  推行检察人员分类改革。根据检察改革“上海模式”,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定独立的检察官工资序列,检察官工资、待遇完全按照其等级而定。通过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办理,大幅改善检察干警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

  多举措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教育,使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和自觉实践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教育干警牢固树立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观点,向人民学习的观点,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只有广大检察干警从思想上认识到群众工作的重要性,才能才能不断提高服务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

  多举措用活人才、流住人才。一是完善竞争机制,形成正确的用人取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破除人才使用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观念,使年轻干警既看到希望,增强上进的动力,同时也感受到应有的压力,真正认识到要靠水平、靠能力、靠业绩发展自我,在奋斗中实现个人的价值。二是完善奖惩机制,体现真正的人才价值。在科学考核、合理使用的基础上,要根除平均主义思想,建立起完善的奖惩制度,实现奖勤罚懒,奖能罚庸,奖优罚劣,使人才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使年轻干警的潜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从而形成用人机制的良性循环。三是做到情感留人、待遇留人。在情感留人上,院党组要尽力解决新进干警子女入学、住房、生活等困难,为外地单身年轻干警生活、住宿、探亲等实际困难提供帮助。在待遇留人上,努力争取提高年轻干警待遇,用尽政策,最大限度改善政治和福利待遇,缩小与外界的差距。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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