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乌纱帽”挂钩,决策失误终身追责,审计监督要“全覆盖”,政务公开要成常态……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依法治国”的2.0版方案从立法、监督、问责、考核等多方面,全方位祭出官员从政的“紧箍咒”。升级版依法治国如何依法治权,成为舆论观察四中全会的重要视角。(新华网 11月2日)
本次四中全会上,将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作为本次会议的唯一主题,无论是本次会议所提出的五大体系六项任务,还是提出的180项改革措施,都是围绕依法治国展开。可见此次中央推进全面法治建设,建设一个法治社会的决心和魄力。
此次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就是要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加强法治实施体系,同时建设起严密的法律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通过这五个方面从设计、实施、监督、奖惩四个方面确保法律的设立、实施、监督,全面立体的推进法治社会的全面建设。将法律浸入社会管理的每一寸肌理。
要建立一个法治社会,毫无疑问,我们必须拥有一个法治政府。而此次会议所提出的五大体系之一的加强法治实施体系,就是要求我们建立法治政府,深入推进依法执政。我们要求建立法治社会,依法治国,就是要约束政府的权力,规范政府的权力,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过全面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使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定化,让依法执政进入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
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方面,此次四中全会《决定》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等“高压线”等严规。
我们可以看到的是此次会议提出的全面建设法治社会不再是过去的画饼充饥,还是将这个大饼掰成一小瓣一小瓣真正的消化下去。提出的五大体系六项任务,还是提出的180项改革措施,从顶层设计到末枝建设,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已成为时代必然的进程。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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