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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需要事先预防

时间:2014-11-04 12:23:27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雨燕
导读:“是故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此之谓也。夫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犹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这段话说的是不做预防而生病了,再吃药已经晚了,可见预防的重要性,职务犯罪也需要进行事先预防。

   近日,资阳市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莅临简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活动。(据光明新闻网11月3日)

  “是故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此之谓也。夫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犹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这段话说的是不做预防而生病了,再吃药已经晚了,可见预防的重要性,职务犯罪也需要进行事先预防。

  资阳市职务犯罪宣讲团莅临简阳,以明确的主题,从职务犯罪的正反两面进行宣讲,深入解读职务犯罪形成的原因和产生的严重后果,告诫广大党员干部严于律己远离职务犯罪。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宣讲团的学习,充分认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表示将遵纪守法、严守底线、牢记使命。资阳市的此次举措,充分认识到预防的重要性。

  防患于未然是我国的优秀传统,贯穿于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职务犯罪预防为先,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从思想上对党员干部进行洗礼,树立廉政意识法律意识。意识对事物具有能动作用,正确的意识促进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起到阻碍作用。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将会在实际工作中指导实践,促进各项事物的发展,推动各项事业的进行。

  同时,各项事物的发展,将会反过来作用于党员干部的进步。事业进步了,政绩上去了,党员干部将会得到党和群众的肯定,自豪感和荣誉感将会得到满足,将会极大提高服务的积极性和正确性,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职务犯罪预防为先与环境污染治理预防为先同一道理,先预防后治理的方式在职务犯罪上同样适用。

  对于党政建设,特别是职务犯罪,如果走的是后发现再整治的道路,将会给国家和党造成巨大的损失。党政政策贯彻不利,党员干部走上违纪犯罪之路,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给各项建设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党员干部职务犯罪预防为先,先打“预防针”,先进行宣讲教育,思想意识上引起重视,这才是治本之策。

  依法治国的号角已经吹响,对于国家公职人员,将会越多越多的受到法律的约束。职务犯罪已不再是违纪问题,违反法律的行为也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要严守党纪党规、严守法律法规,还要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做清正廉洁的人民公仆。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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