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司法局会同冀州区人民法院和冀州区公安局,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发布公告、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随机抽选、资格审查、拟任公示、提请任命、就职宣誓等程序,圆满完成了45名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冀州区司法局自2022年4月15日正式启动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共有9个名额,其余36个名额均通过随机抽选的方式从冀州区常住人口中产生。
初步选出的45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冀州区司法局、冀州区法院、冀州区公安局进行再次资格审查,确保每一名人民陪审员都是品行良好、公道正派、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资格审查通过后,区司法局、区法院、区公安局对45名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在区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了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选任流程均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使用全国统一的操作系统,确保了选任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合法、有效。
此次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来自不同行业,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的力度和群众参与的广泛性,对保障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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