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高忠良)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省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鲁司[2019]37号)要求,市司法局牵头开展了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2019年7月31日之前发布实施的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2019年12月20日,市政府第8-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经过清理,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含5件规章)为55件,需修改的规范性文件为9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为8件。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以破除无效制度约束,确保有效制度供给,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为确保清理工作有序进行,市司法局主要采取了以下五项措施:一是认真安排部署。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清理范围、原则、责任分工和工作步骤,确定了清理工作标准。二是积极开展实施后评估。为提高清理的准确性,对执行一定期限以上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会同起草或者执行部门对其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及其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影响因素等进行全面分析评价,然后提出评估意见,评估意见作为确定该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保留、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的重要依据。三是坚持应废尽废。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做好制度建设的“减法”,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本次清理的主要目标之一也是精简文件数量。借鉴外地做法,对执行10年以上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一律废止,确保应废尽废,消除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四是突出清理重点。重点对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标投标、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要求起草或实施部门主动征求市场监管部门的意见,提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促进公平竞争。五是严格审核把关。在部门、单位初审的基础上,市司法局对5件市政府规章、67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逐件认真审核,对部分疑难、复杂的规范性文件,邀请法律顾问集中会审,确保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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