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通讯员 王文斌) 近日,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收到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隐患车辆督查通报,某运输有限公司、牌号为晋M78531的重型自卸货车,已报废,存在安全隐患,在临猗县范围有活动轨迹,要求立即查处。
8月15日,经过对晋M78531号重型自卸货车历史行驶轨迹缜密分析研判,发现该车今年8月3日曾沿省道239线(临陌线),从临晋县际卡口通过。临猗交警大队迅速严密布控,在辖区内展开搜捕行动。16时50分许,临晋中队民警根据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信息,在执法检查站成功截获问题车辆。
经登录公安综合平台查询确定,晋M78531号重型自卸货车最近检验日期为2013年12月份,车辆信息状态显示为逾期未检验、注销,目前已达报废标准。同时还查明,驾驶员王某某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某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临猗交警收缴了晋M78531号重型自卸货车及相关证照手续,予以强制报废,并依法给予王某某3000元罚款处理。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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