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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垦利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五型服务"激发法律惠民新动能

时间:2018-09-28 12:55:31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邱胜卫
导读:今年以来,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秉承“党建引领、走在前列、高标定位、不负芳华”的理念,紧紧围绕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目标,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实现“一站式”“零距离”便民惠民的目标。

  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邱胜卫)今年以来,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秉承“党建引领、走在前列、高标定位、不负芳华”的理念,紧紧围绕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目标,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实现“一站式”“零距离”便民惠民的目标。

  创新驱动,服务模式智慧型。持续深入推进“互联网+”服务模式,打造智慧型法律服务高地。深入贯彻落实“一次办好”要求,完善“法润垦利”网络服务平台在线办事功能,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加快推进法律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

  紧扣中心,服务机制协作型。牢牢扭住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建立“链条式”服务衔接机制,加大业务整合力度,提高业务办理集约度,促使法律服务提速、提效、提质。以“法律服务事项分流转办函”为抓手,相关的业务人员及职能股室要协作配合处结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全面梳理法律服务项目并根据业务项目的性质和特点,建立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机制,确保业务项目规范运作、有序衔接。

  强化监管,服务管理集约型。改造提升整个大厅布局氛围,划分出五大功能区,设窗口服务区、自助服务区、远程服务区、会谈服务区、等候服务区。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充实中心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中心工作人员工作分工与职责,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对中心人员进行管理,使制度建设成为做好中心工作的助力器。

  建章立制,服务标准规范型。建立健全中心服务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公法中心《工作管理制度》《督查督办制度》《公示公开制度》《中心工作人员行为准则》《中心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中心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提服务。

  量化考核,服务目标效能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动态考核机制,通过把考核结果与年度目标考核各类评先评优挂钩,运行“一月一小结、半年一评比、一年一考核”制度,确保考核的有效性,实现服务水平再提升。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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