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阿布拉江) 为确保交通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党组一班人高度重视对车辆的管理,制定了相应的车辆管理制度并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贯彻落实。
院领导高度重视,率先垂范,并不定期召开有驾驶执照的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识,以及相互交流在驾驶过程中的经验。通过加强对该院驾驶员不定期的培训学习,教育驾驶员以交通事故的惨象为鉴,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以及本院的各项规定,文明驾驶车辆。
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以制度管理车辆和驾驶,坚决杜绝无证驾驶车辆、酒后驾驶车辆以及带病开车和开病车,严禁车辆超载乘员,组织驾驶员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组织各驾驶员对如何加强安全驾驶车辆进行讨论,交流。
严格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对本院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时时监控、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安全驾驶的接紧急通知到各个庭、科、室、队,要求各驾驶员定在出车前一定要检查车辆的安全性能,并定期汇报驾驶的情况。
由于领导得力,措施到位,该院十年来没有发生过一起车辆安全事故。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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