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朱滢 刘晓越)近日,新疆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少禹带领民一庭、民二庭及刑庭干警一行6人分别赴巴里坤县人民法院、伊吾县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审判工作。
调研期间,哈密中院民一庭、民二庭、刑庭分别向各基层法院通报了2016年下半年对口庭室上诉案件的审理情况,并对其中发回、改判的案件进行逐一点评。各基层法院对口庭室对一审案件上诉及发回、改判案件的主要原因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判。随后,在王少禹副院长的主持下,两级法院法官们针对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型疑难案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沟通和交流,在此基础上对部分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处理方式形成了统一认识,以保证案件审理的一致性。
最后,王少禹副院长指出,审判质效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提升案件审判质量的过程也是两级法院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升的过程。他提出,两级法院全体法官要从三个方面全面提升审判质效:一是理念层面,要注重加强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正确把握维护稳定和依法审判的关系,准确把握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在坚持程序正义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实体正义;二是制度层面,要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拓宽法官的知识领域,完善知识结构,充分运用案例检索制度来指导审判工作,做到规范庭室、规范合议、规范法律文书“三规范”;三是实践方面,法官要避免简单办案、机械办案、任性办案和拖延办案。在办案时要准确把握不同种类证据的采信要件、主动调查、审慎认定案件事实、准确理解法律规定的内涵、正确适用法律,严格把握审限,牢固树立审限和效率意识,运用法官的智慧解决纠纷, 寻求最佳办案效果,争取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精品案件。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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