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 (通讯员 孙维存) “谢谢,太感谢了!”“真心感谢伽师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为我们老百姓着想,及时帮助我们23户交通事故受害人家庭拿到了赔付款”,随着申请人一声声不停地道谢,一起执行案件全部履行完毕。
今年以来,伽师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采取总对总和点对点的有效形式,及时掌握被执行人的状况,全面提高了执行效率。
被执行人喀什某水泥公司与某运输公司因一起特大交通事故致阿某等23人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喀什某水泥公司赔偿23名当事人442070.23元、某运输赔偿59163.45元(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以种种借口为由,拒付赔偿款。伽师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从依法维护案件申请人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实际出发,通过法院系统的总对总和点对点的的现代化信息技术,及时将被申请人申请的案款进行划拨,确保了申请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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