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努力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3月23日下午,新疆伊吾县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党组书记、院长分别与党组成员及各庭室负责人签订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责任书从八个方面进行了承诺: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工作主线,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二是坚持“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四是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五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制教育。六是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审判执行权规在阳光下运行。七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八是 负责对本庭室人员的监督。
本次责任书的签订,注重了源头预防,明确了廉政责任,做到了警钟长鸣,进一步增强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制度,为全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通讯员 戚巧玲)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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