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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时间:2016-01-26 13:23:16  来源:中新网  作者:韩海阔
导读:让更多的人走进城市,让更多的人进城落户。根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未来五年之内,全省除昆明市主城区以外,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全省大中城市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积分制度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

  让更多的人走进城市,让更多的人进城落户。根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未来五年之内,全省除昆明市主城区以外,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全省大中城市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积分制度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

  如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将取消对高校毕业生和中高级技工落户限制

  草案提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融入和落户城镇。到2020年,实现全省累计转户500万人左右,引导250万人在中小城镇就近就地城镇化,促进150万人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人落户城镇,推动100万人通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改善居住条件实现城镇化。

  充分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除昆明市主城区以外,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全省取消对高校毕业生和中高级技工落户限制。实行来去自由的返农村原籍的落户政策。完善居住证制度,推进居住证制度全面覆盖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全省大中城市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积分制度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

  此外,草案还提出,继续发挥昆明市集聚产业、吸纳就业人口能力强的优势,大力发挥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市、蒙自市、大理市、昭通市、丽江市、临沧市、普洱市、保山市、景洪市等中小城市及州(市)府所在地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发挥小城镇在吸纳农业转移人口中的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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