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激发社区服刑人员积极性,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人性化,近日,山东省平原县三唐司法所认真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等级评定工作,提高了社区矫正监管质量。
三唐司法所依据《山东省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第九条:“司法所应当对新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实行为期一个月的严管,自期满之日起七日内进行人身危险评估,重新确定管理等级。社区服刑人员等级确定后,每半年进行阶段矫正效果评估,并根据阶段矫正效果调整管理等级,完善矫正方案”,综合评定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入矫时间、犯罪类型、犯罪原因、改造表现、再犯罪风险等多方面因素,按时填写《社区服刑人员人身危险评估表》及《社区服刑人员阶段矫正效果评估表》,根据评估得分重新评定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对于严管类社区服刑人员,从日常报到、外出请假等方面予以重点监管;对于普管类社区服刑人员,严格执行司法所各项管理措施,防止脱漏管;对于宽管类社区服刑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从宽执行矫正措施,从而进一步端正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态度,增强其改造积极性。(通讯员 江嘉宾)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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