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30日,为了切实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贵州省遵义市公安局召开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会。
7月30日下午,遵义市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会在市公安局召开,会议由治安支队政委高诚同志主持,治安支队长董桂冰同志出席会议,遵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安禄同志率治安大队领导班子成员及全县营业性爆破公司负责人在县公安局八楼会议室参加了会议,各派出所负责人在派出所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治安支队政委高诚同志通报了全市2015年涉爆案件行政、刑事案件处罚基本情况。
副支队长陈世刚同志部署贯彻落实《遵义市公安机关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黑名单制度》。
治安支队长董桂冰同志结合全市民爆物品管理实际希望:各地各单位进一步认清形势,深入查摆在民爆物品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落实好“两个责任”,全力抓好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公安机关主动出击,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整改存在的隐患,确保民爆物品使用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好黑名单管理制度,督促涉爆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涉爆案件事故的发生。
遵义市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会结束后,遵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安禄同志当即要求各涉爆单位负责人以此次会议精神为引领,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实现民爆物品“零被盗、零丢失、零炸响”的工作目标,努力推动遵义县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通讯员 龚庆波 谢洪)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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