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坚持认真学习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思想上形成“为民司法、为民服务”的理念,以维护农牧民切身利益为落脚点,积极解决案件纠纷中当事人的矛盾,力争做到案结事了。
开展调解工作,普及法律知识。对接收到的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利益息息相关案件,在处理案件时法官要从民意、民情、民风、民俗等多方面着手办理,同时也在不断学习地方民族语言,目的是便于与少数民族同胞交流,从而更好的调处每一案件。目前,我县大多数农牧民群众法律知识匮乏,不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为此,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通过走访等方式,把法律知识带到农牧民家中,一对一的宣传或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其来学习,逐步改变学法难的现状。
坚持创新,切实把握工作的重点。为调处好每一案件,要求干警必须懂得群众路线永远在路上,始终坚持在大调解制度下,法官处理案件的公正、公平方向;必须以“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准则开展工作,真正的贯彻司法为民、执法为民的理念;必须正确处理人民法官、人民群众二者之间的关系,提高民事司法的公信力及亲和力;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稳妥地进行工作。切实做到群众利益与我同在,把复杂疑难案件调处到最低程度,有效推进法律工作的开展。(通讯员 马延鹏)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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