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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城区落实《山东省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规范》

时间:2015-01-28 14:59:48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 闫晓溪 马世利
导读:2014年10月24日,山东省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山东省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规范》。《规范》是指导我们做好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的重要文件,同时也是规范我们社区调查评估的指导性文件,对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陵城区结合实际,在新的一年里全面贯彻落实《规范》内容。

   2014年10月24日,山东省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山东省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规范》。《规范》是指导我们做好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的重要文件,同时也是规范我们社区调查评估的指导性文件,对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陵城区结合实际,在新的一年里全面贯彻落实《规范》内容。

  组织学习。2014年11月8日,社区矫正管理局组织社区矫正科、社区矫正监控指挥中心、社区矫正监管执法大队、各乡镇、区、街道司法所认真学习了《山东省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规范》内容,并结合各自的工作,就如何贯彻落实进行了讨论。

  成立组织。2015年1月5日,区司法局下发了陵司字[2015]1号《关于调整陵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入矫前评估工作小组的决定》,由区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社区矫正科科长、基层科长、律师和对社区矫正工作有经验的同志共同参加。

  调查评估分离。委托机关邮寄来调查评估委托函后,首先登记到《陵城区司法局委托调查来函登记表》,内容有编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户籍、收函日期、回函日期、委托单位、联系电话、调查人、评估意见、犯罪类型等。其次分管负责人为调查人填写《调查评估通知书》,由2名工作人员按照《省社区矫正工作规范》的要求实地进行调查,调查后填写《陵城区司法局调查评估表》和《调查笔录》。再次,调查材料上交分管负责人后组织评估工作小组进行评估,最后将意见填写在《陵城区司法局调查评估意见书》上,邮寄给委托单位。调查和评估的分离保证了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通讯员 闫晓溪 马世利)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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