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新疆塔县人民法院把调解贯穿于工作的始终,采取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判前调解等方式,逐段展开调解,增加调解成功率,努力化解矛盾,同时加大民汉交织案件调解力度。
2014年以来塔县人民法院调撤民汉双语事案件4件,诉前调解双语案件5件,通过调解防止矛盾升级,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稳定,通过发挥法庭的调解作用,使民事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化在基层,有力促进了塔什库尔干县的社会稳定。(通讯员 木塔里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