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治安系统安全大检查大清理大整改工作,保障201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山东五莲县公安局积极部署,采取“三强化三做到”举措,扎实做好当前的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确保辖区安全。
强化组织部署,做到责任明确、督导常态。一是强化组织部署。县局以贯彻落实公安部三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公安机关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交叉检查的通知》精神为契机,结合全市实际,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细化方案,成立了冬季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调度等各项工作,营造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专管民警重点抓,社区民警专项抓,社会力量协助抓的齐抓共管良好局面。二是明确职责分工。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深入调查排摸、深入宣传发动、深入查处打击、严密管理防控,着力解决当前烟花爆竹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分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排查整治任务和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消防大队、治安大队与派出所、烟花爆竹批发销售从业单位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严格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三是严格督查机制。县局采取暗访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实地检查烟花爆竹生产、批发、零售、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对各部门单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依托明查暗访、联合督察、交叉督察、集中督察等现场督察形式对社会单位非法行为、违法行为、重大隐患整改等进行重点督察,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及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措施到位,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强化排查管控,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是抓住重点盯着查。按照工作中掌握、确定的涉爆重点单位、部位和人员,联合消防、安监等部门对涉爆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全面掌握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单位基本情况、人员状况及来源、流向和库存情况,做到详细准确、不遗不漏,并督促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储存仓库值守制度等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对辖区非法销售点的排查行动,主要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点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二是力求全面拉网查。把常规检查与科技设备相结合,对有制售烟花爆竹的传统乡镇、传统村、传统户逐一进行检查,重点清查治安重点区域,切实做到不漏村,不漏户,不漏人。消防大队、治安大队及辖区派出所成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小组,对辖区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店面、村庄的偏僻闲散院落、废弃厂房等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室,严格落实重点管控工作。同时,积极动员群众自治力量,在出入重点街道、村通道设立治安卡口,加强对出入车辆及人员的检查。
强化安全监管,做到不遗漏洞、不留后患。一是严管从业单位,确保日常监管“零隐患”。县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严格审查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燃放规模及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落实燃放主办单位和作业单位安全责任,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和燃放作业方案进行作业,严禁为追求效果擅自提高燃放规格或增加燃放数量。同时,加大对人员密集区域、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场所及其周边的动态巡逻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禁放种类特别是个人燃放礼花弹等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并将有关情况向安监部门进行了反馈。二是严格安全检查,确保环节管理“零盲区”。在各环节加大检查力度,严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销售、购买和承运未按要求进行标识和登记流向的烟花爆竹产品,严禁无书面合同购买、销售烟花爆竹。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认真做好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严格对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定期检查,对其运输车辆进行执法监督,坚决严防不合格烟花爆竹流入市场。同时,积极做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等相关工作,对辖区内清查出的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被打击处理的人员,由派出所逐一与其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全部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监控视线,随时掌握其现实表现及动向,落实管控措施,确保不漏管、不失控。三是严打违法犯罪,确保打击处理“零容忍”。对工作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案件,组织力量迅速查处;对群众举报和排查中发现的各类涉爆违法犯罪线索,组织精干警力及时立案查处,快侦快破;对组织和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关人员,从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决不降格处理;对非法制贩、私藏烟花爆竹逃犯,全力开展缉捕追逃,在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周围物建特情耳目,及时发现线索,实施精确打击。强化与安监、工商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健全协作机制,形成强大合力。(通讯员 王娟 梁斐斐)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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