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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推行“三三制”工作制度

时间:2014-03-03 15:59:59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陈美生 杜玉富
导读:为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将教育活动转变为实施民生警务、打造亲民公安的实际行动,山西省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在全市公安交警支(大)队领导班子成员中推行“三三制”工作制度。

    为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将教育活动转变为实施民生警务、打造亲民公安的实际行动,山西省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在全市公安交警支(大)队领导班子成员中推行“三三制”工作制度,即每名支(大)队领导每月三分之一时间在机关工作,三分之一时间在市(县)区岗区工作,三分之一时间在县区大(中)队工作。

  制定出台“三三制”工作制度,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行动,同时也是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必然要求。主要内容是:一是要结合交通安全宣传“四进”活动,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农村、交警基层大(中)队,采取召开群众座谈会、民警讨论会、警风警纪监督员征求意见会,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耐心倾听群众的心声和呼声,真正了解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真实看法和需求,针对群众意见和建议改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二是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整改存在的问题抓起,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领导干部思想和作风方面,认真整治“软、懒、散”问题;在队伍管理和纪律方面,严肃整治“稀、拉、松”问题;在履行职责和服务群众方面,重点整治“冷、硬、横”等顽疾;在办公秩序和内务管理方面,全面整治“脏、乱、差”等不良习气。三是要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秩序存在的问题和现状,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继续以异地用警的方式,开展交叉整治,重点查处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涉牌涉证、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增强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感。四是要结合人民群众对交警部门的急需急盼诉求,以强化服务职能为抓手,着力打造亲民、爱民、为民服务型机关,通过热情服务赢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针对人民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期待和要求,推出服务承诺,简化手续,坚持首问责任制,提高岗位民警服务群众工作的能力,实行“一站式”等服务制度,避免让群众跑冤枉路、办繁琐事,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方便和快捷。

  市交警支队要求参加“三三制”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坚持与基层民警同吃、同住、同工作,力争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每名领导要统筹兼顾,协调好支队机关、大队、中队工作任务,各个环节、各项工作要做到有机结合、上下衔接、前后呼应,确保取得真正实效。同时要严守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坚持务实简朴的原则,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各项警令条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整体带动全市公安交警队伍健康发展。(通讯员 陈美生 杜玉富)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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