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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中院法警支队“四举措”展示队伍新形象

时间:2014-02-28 16:36:33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苟来喜
导读:为了给审判执行和机关安保提供坚强的警务保障,针对“工作在第一线、战斗在最前沿”的执法执勤工作实际,新年伊始,新疆哈密中院法警支队着重从四个方面入手,培养建设一支理念、素质、能力、作风均过硬的司法警察队伍,充分展示司法警察队伍新形象。

    为了给审判执行和机关安保提供坚强的警务保障,针对“工作在第一线、战斗在最前沿”的执法执勤工作实际,新年伊始,新疆哈密中院法警支队着重从四个方面入手,培养建设一支理念、素质、能力、作风均过硬的司法警察队伍,充分展示司法警察队伍新形象。

  端正执法理念。以政治建警为统领,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强化既当好警务保障主角、又当好执法办案配角的岗位意识,把严格、公正、规范作为司法警察执法工作的生命线,积极倡导理性、平和、文明的执法理念,并将该理念贯穿到日常具体的司法警务保障中,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规范执法主体。以执法规范化为目标,对司法警察执法资格及执法证件进行统一管理,从把好执法人员资格入手,坚持带证上岗执勤,从源头上实现对执法主体的规范,确保执法主体合格。同时通过司法警察公开承诺践诺以及建立全方位的执法监督机制,从内、外监督促进司法警察执法主体规范化水平的不断跃升。

  提升执法能力。随着各类新型疑难案件的增加以及和谐、稳定司法环境的需求,法院司法警务保障工作难度更大,要求更高,这就需要司法警察具备过硬的体能、技能,需要全面过硬的执法能力。按照司法警察训练大纲和执法细则要求,合理设置训练科目,高标准完成“规定动作”,有针对性的强化“自选动作”,实现执法能力的全面提升。

  改进执法作风。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引导司法警察尊重和保障人权,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觉做到行为文明、语言文明、作风文明,以自身文明执法形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感受到司法警察的良好文明素养,使警务保障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更加符合公正司法的新要求。(通讯员 苟来喜)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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