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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水许家湖镇加强禁售禁放孔明灯管理工作

时间:2014-02-11 15:13:00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孙朝霞
导读:为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文明、喜庆、安全的节日,山东省沂水县许家湖镇在做好宣传的同时,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及时查处燃放“孔明灯”等违法行为。

  元宵节即将到来,燃放孔明灯极易引发火灾,因此属于禁止销售、燃放类别。为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文明、喜庆、安全的节日,山东省沂水县许家湖镇在做好宣传的同时,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及时查处燃放“孔明灯”等违法行为。

  加强领导。接到县森防办的通知后,党委政府于当天下午召开了党政联席会,传达了通知要求,要求各管理区、各单位、各村居切实做好禁售禁放孔明灯宣传工作,并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做好该项工作。

  加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通告》的宣传力度,及时将禁放宣传标语、标志张贴到位,引导群众安全、文明、依法燃放烟花爆竹,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不生产、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

  加强检查。综治办、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对集市及各村超市、小卖部进行了检查,发现非法兜售“孔明灯”的摊贩和商铺,会同相关部门依法进行了取缔收缴。同时将该项工作常态化,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安排专人加强值守和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燃放孔明灯的行为。(通讯员 孙朝霞)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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