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行政与法

广西永福法院六项措施加强公车管理

时间:2014-01-23 15:51:08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廖玉连
导读: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最高院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广西永福法院春节前夕采取六项有效措施,进一步严格公车管理,提升司法公信力。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最高院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广西永福法院春节前夕采取六项有效措施,进一步严格公车管理,提升司法公信力。

  成立公车管理领导小组。今年1月初,永福法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车管理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公车的管理与使用。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院公车进行监督管理。

  进一步加强教育和学习。为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和学习,永福法院于今年元月16日下午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重新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广西高院关于公车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再次明确所有公车使用的各项规定和范围,进一步强化干警文明、廉洁使用公车的意识,从思想上筑牢公车私用的防火墙。

  重新修订《车辆管理制度》。年初,该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广西高院关于车辆管理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原来的《车辆管理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修订后的制度对车辆维修保养、车辆油料供应、车辆安全行驶以及车辆的停放等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从制度上进一步严格了公车的管理。

  将车辆收回统一管理。从今年元月起,该院将所有车辆全部从各庭、室、科、队收回到院里,由院办公室进行造册登记、维修后,再交由法警大队统一集中管理,结束了以往车辆由各部门自行管理的历史,从源头上杜绝由于个别部门管理不严格导致公车私用的现象。

  严格执行用车审批制度。从元月1日开始,永福法院所有外出办案、办公用车都要先填写《业务办案、办公用车申请表》,报请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再经院办审核一次后报请由分管院长审批,最后再由法警队根据需要加油和派车,有效避免了公车私用。

  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该院纪检监检察部门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该院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公车使用的督查力度,除了要加强日常监管外,还要加强对节假日期间及八小时以外的监管,同时,向社会布监督举报电话,将监督面延伸至全社会。对于被举报违规违纪使用公车的个人和部门,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通讯员 廖玉连)

责任编辑:guanliyuan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1003951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124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0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