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岳普湖县人民法院自觉搭建便民利民服务平台,始终坚持“两便”原则,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活动。
近日,该院将巡回法庭“搬”到30公里之外色也克乡某村阿某家里,对阿某诉买某(女)离婚纠纷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给120多名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课。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原来原告阿某与被告买某均是80后,经人介绍,双方于2003年6月认识,并自由恋爱,半年后,2013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2005年8月生了一个女儿。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经常为琐事争吵,动不动原告阿某就对被告买某拳打脚踢,导致被告买某时常在亲戚家居住,拒不回家或外出打工,于是一气之下,原告阿某起诉要求离婚。原、被告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房屋归属等问题没有分歧,只是被告买某由于害怕原告阿某有暴力倾向,便一直拒绝参加庭审。为此,该院在庭前及时与当地村干部及原告阿某父母、亲属沟通联系,耐心做双方当事人及家属的思想教育工作,最终使双方当事人平静的进入原告阿某家中,并在农家小院进行了“巡回审理”,现场开庭。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调解,该案在法官的努力下,让双方按照“换位思考、体谅理解”的原则,以和谐结案的方式解决,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达成调解。
此案在该村进行巡回审判,引起了强烈地反响,78岁的老汉尼某激动地说:“法院亚克西!我活这么大年龄了,巡回法庭到我们村里调解案件是头一次,这样对群众的帮助和教育实在是太大了,感谢法官生动的法制课”。
“想不到法院为群众服务这么周到,在村里也能打官司,法庭也能搬到农家小院,也让我们和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这说明国家的法律制度越来越健全、越完善”。村民古某边听边情不自禁地说道。
据悉,该案只是“巡回法庭”在深入乡村中办案的一个缩影。象这样的事例,不但能在岳普湖县七乡二镇的农家小院里能看到,而且在田间地头、居民社区、巴扎集市、工业企业里也都能经常见到。(通讯员 徐明亮) 责任编辑:guanliyua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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