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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泉庄镇宣传贯彻计划生育新《条例》

时间:2013-07-31 11:21:01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刘传霞 苏志宪
导读:新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颁布施行后,沂水县泉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贯彻省条例做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主要任务,摆在重要位置,周密安排部署,迅速在全镇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新计划生育《条例》的高潮。

   新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颁布施行后,沂水县泉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贯彻省条例做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主要任务,摆在重要位置,周密安排部署,迅速在全镇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新计划生育《条例》的高潮。

  一是精心组织,掀起学习新《条例》的热潮。该镇于近日举办了学习新修订《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专题培训班,组织全体计生干部和计生专职主任对新《条例》进行全面学习,对新条例修改的必要性、指导思想以及修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同时,要求计生干部通过互学、自学方式,加深对新《条例》的认识和理解,熟练掌握新《条例》的内容和实质,切实履行职责。

  二是广泛宣传,全面提高群众的知晓率。该镇为进一步加强新《条例》的宣传力度,镇计生办把新《条例》的宣传与开展“三夏”入户随访相结合,把新《条例》印制成宣传品,向育龄群众群众“面对面、零距离”地进行宣传;同时,及时更新各村“三栏一报”,增加新《条例》的内容,让广大群众尽快了解熟悉相关的政策规定,使新《条例》的主要精神和规定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是全面落实,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该镇要求计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一步突出服务民生、高效便民的服务理念,按照新《条例》的要求,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首接责任制,及时受理群众申请;同时,对目标人群进行摸底测算,加强孕情跟踪随访,及时掌握在孕情况。

  四是积极引导,合理安排生育间隔。新条例取消女方年满30周岁生育间隔后,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人口的迅猛增长势必造成社会供需矛盾更加突出,给今后子女入托、入学、就业、交通、住房、医疗等方面带来实际困难。该镇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引导育龄群众合理安排生育,使新《条例》突出高效便民强化服务责任,大大提升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通过摸底测算,截止目前该镇符合新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的夫妇有798对,其中有190对夫妇打算在今年申请再生育,其余608对夫妇因考虑到实际困难,自愿声明暂时不申请再生育。(刘传霞 苏志宪)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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