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

人员查询法 视 频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行政与法

新疆阿克陶县强化措施加强住店药师监管

时间:2013-07-24 10:46:06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闫东 颜飞
导读: 为强化驻店药师管理,切实发挥驻店药师的作用,进一步规范我县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2013年以来,新疆阿克陶县食药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住店药师的管理。

   为强化驻店药师管理,切实发挥驻店药师的作用,进一步规范我县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2013年以来,新疆阿克陶县食药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住店药师的管理。

  严把驻店药师审核关。在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申请开办过程中,对药师任职情况和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资料真实性,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

  强化驻店药师日常监管。在日常监督检查中,结合GSP跟踪检查和处方药销售管理加大对驻店药师的检查力度,严查虚岗、脱岗、挂职和兼职等情况,发现营业期间驻店药师不在岗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药品法规予以处理。截止目前,已责令整改12起,处罚5起。

  推行驻店药师挂牌上岗。药师在营业时间上岗时,佩带标明其姓名、职称、岗位等内容的胸卡,药师证书原件挂药店醒目处,便于接受群众监督。如临时不在岗,应在柜台醒目处摆放“药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告示牌,不得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开展教育培训提高服务质量。组织从业药师、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取得培训证后方可上岗。督促驻店药师做好药品咨询服务、用药指导、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等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闫东 颜飞)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京ICP备1003951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124号
监督电话:010-57027107   57027127
总编邮箱:zgf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