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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昌乐法院四项措施搞好行政审判

时间:2013-07-05 10:27:02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赵洋洋
导读:山东省昌乐县法院在今年的行政审判工作中,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不断加强与政府间的沟通与协调,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办法、新措施

   山东省昌乐县法院在今年的行政审判工作中,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不断加强与政府间的沟通与协调,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办法、新措施。全庭人员以积极的姿态全面完成市中院和院党组确定的各项任务指标,为此,他们主要具体抓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创新受案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摒弃“坐等受案”模式,积极创新受案机制,切实保护群众诉权。在拓展受案空间、受案范围的同时、推行目标量化管理,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

  创新审判机制,提高案件质效。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牢牢抓住案件质量不放松,建立政府法制与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规范行政应诉行为,增强行政应诉能力,从而建立以诉前预防、诉中和解、诉后皆明为主要内容的行政争议协调和解机制,注重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新做法。

  加大宣传力度,搞好调查和研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积极组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通过举办论文研讨会、法制讲座、案例研讨、法制培训等形式,对典型案件、新类型案件进行调查研究,总结审判经验,扩大行政审判影响力。

  抓好队伍建设,确保不出任何问题。抓好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加强对法官综合素质的培养,进一步提高法官的政治业务素质,严格落实“五个严禁”,确保队伍建设不出任何问题。(赵洋洋)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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