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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杞县检察院“四不为”构建反腐倡廉新机制

时间:2013-06-29 15:52:22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李陶鸿
导读: 河南省杞县检察院在狠抓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创先争优的同时,始终不放松干警的勤政廉政教育,努力构建“四不为”工作新机制,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使检察干警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有效预防和杜绝了检察干警违法违纪的发生。

   河南省杞县检察院在狠抓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创先争优的同时,始终不放松干警的勤政廉政教育,努力构建“四不为”工作新机制,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使检察干警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有效预防和杜绝了检察干警违法违纪的发生。

  一是加强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反腐倡廉教育,构建政法队伍拒腐防变的政治思想道德防线,努力形成“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完善健全制度体系,确保司法权的正确行使,形成“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三是建立健全检务督察制度,加大对执法活动明察暗访的督察力度,要切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文化建设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的要求,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强化“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四是把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结合起来,强化检察干警职业保障、经济保障和人身保障,逐步提高干警待遇,形成“不必为”的保障机制。

  “四不为”反腐倡廉新机制的建立,有效规范了检察干警的言行,干警工作作风、组织纪律、勤政廉政意识有了明显的改进和增强,自觉做到严于律己、谨言慎行、依法监督,文明办案,廉洁奉公,有力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李陶鸿)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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