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半年时间的安全隐患排查,截至6月,新疆有13家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要求限期整改,整改验收不合格的将被依法关闭。
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政府了解到,这13家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单位主要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煤矿安全,其中道路交通重大隐患3家、火灾重大隐患4家、煤矿重大隐患6家。
在道路交通隐患方面,哈密地区国道G30线3096公里、3089公里两处道路设施不完善,未从根本上解决车辆、行人横穿高速公路问题;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S306省道299公里+332米处道路坡陡、弯急,易发交通事故。
在消防隐患方面,和田市艾提卡大巴扎(集市)、和田市国际大巴扎、喀什市开源建材市场、伊犁糖烟酒有限责任公司4家单位分别存在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消防设施不灵、擅自私搭私建、占用消防通道等重大消防隐患。
在煤矿隐患方面,龙煤集团乌鲁木齐县天发工贸公司西山煤矿、乌鲁木齐县平得兴煤业公司煤矿、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陈兴远煤矿、吐鲁番地区新疆同泰煤业有限公司托克逊沼和泉煤矿一号井、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布尔碱博斯坦乡联营煤矿五号井、哈密地区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朱家煤矿6家单位,分别在瓦斯管理、通风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等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今年是新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全区从年初开始就重点开展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记者 刘兵)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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