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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夏津检察院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时间:2013-05-31 09:55:42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刘奎芬 王悦
导读:山东夏津检察院以关爱未成年人成长为己任,大力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着力构筑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预防网络,取得了良好效果。

   山东夏津检察院以关爱未成年人成长为己任,大力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着力构筑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预防网络,取得了良好效果。

  以中小学校为阵地,构筑预防犯罪“防火墙”。深入辖区中小学校走访座谈、了解情况,选派2名优秀检察官到基层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印发致学生、家长、老师的三封信,号召广泛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印制《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宣传材料》1万余份,制作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光盘200余套,全部免费发放到全县各中小学。今年以来,共提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建议10余条,上法制课5场,受教育学生3000余人(次),建议多所学校建设了法制教育长廊,校园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降低。

  以社会宣传为依托,常敲普法教育“警世钟”。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多集中在社会闲散青少年、留守儿童群体这一特点,联合共青团组建未成年人普法宣讲团,深入基层社区、企业,通过上法制课、摆放展板、发送宣传材料等形式,以案说法,教育广大青少年拒绝不良行为,杜绝违法犯罪。与团委联合组织各乡镇、企业、学校团委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并在电视台现场直播决赛,丰富了宣传形式,扩大了社会影响。

  以模拟法庭为载体,建立现身说法“新课堂”。把庭审现场“搬”到校园,开设模拟法庭,由学生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被告人,组织政法、教育多位机关负责人及广大师生观摩庭审现场。庭后向学生发放资料,召开座谈会,让学生畅谈观后感,使广大学生受到生动的法制教育,并将模拟法庭现场进行全程录像,制作200余份光盘下发到全县各中小学,使模拟法庭效果最大化。

  以微博、QQ群为渠道,实现法律咨询“零障碍”。在新浪网开通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官方微博,建立“大手牵小手、检察官伴你成长”QQ群,并通过电视台将微博地址和QQ号予以通告,与孩子们“相约四点半”,帮助青少年答疑解惑。目前,发布微博信息、检察官提示40余条,通过QQ群给同学们讲解法律法规、帮助青少年化解内心矛盾30余人次,实现了青少年法律、心理咨询畅通无阻。(刘奎芬 王悦)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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