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财政厅下达补助资金6.84亿元,用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确保中小学校正常运转。其中,将免除112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
据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这6.84亿元中,4.69亿元用于免除112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年生均补助标准为小学500元(民办156元)、初中700(民办230元);1.52亿元用于对16万名贫困寄宿生和民族寄宿班学生补助生活费,年生均补助标准为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0.54亿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971万元用于免除83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作业本费。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我国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二是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三是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四是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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