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出现两名乌克兰籍游客在多个娱乐场所非法就业现象,崆峒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民警在走访中及时发现并依法阻止,对两位乌克兰籍游客进行中国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据悉,2013年5月9日,崆峒区出入境管理科民警走访中发现市直房产9号楼内有两名外国人居住,经出入境管理科查验证件和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系统,两名外国人所持签证为旅游签证,且在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系统中无两名外国人信息。经了解,两名外国人都在崆峒区轮回酒吧工作,从事演艺工作,据此,出入境民警判断这很可能是一起外国人非法就业案件,立即将两名外国人传唤至崆峒分局办案中心进行调查。
现查明,涉嫌违法人员KOTOVA OLENA和BARANTSOVA NATALIIA均是乌克兰的两名女性,生于“90”后,二人分别于3月3日、4月10日先后入境,5月4日到崆峒区,住在轮回酒吧负责人马某租住的房屋内,直到被崆峒出入境查获,期间马某带领两名女子先后在百乐巢、轮回酒吧、名门夜宴等娱乐场所进行演艺表演。出入境管理科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十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对两名乌克兰人的演艺行为及时终止;责令轮回酒吧不得继续非法雇佣外国人,责令两名乌克兰人在中国期间遵守法律,不得非法就业。
处理期间,崆峒区出入境管理科民警结合即将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当场向该酒吧负责人和两名外国女性宣传了出入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告诉他们外国人没有合法手续是不能在中国非法就业的,任何个人及个体经济不允许私自雇用外国人就业或为外国人非法就业提供条件。
另据了解,2013年7月1日即将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兰素福 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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