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台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责任的意见》,这是该市首份政府投资领域监督管理问责制度,此制度将能有效促进该市工程建管行为进一步规范,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该制度重点从四个关口对各类违规行为进行了详细的问责规定。一是项目审批关,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对相关职能部门在项目审批立项、组织实施建设、竣工验收审计以及超付工程款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追究问责。二是建设管理关。突出对工程建设领域中出现的违法分包、转包、借资质中标、低资质中票等违规行为,针对工程不同时段明确各自责任实施追究。三是工程变更关。重点关注工程变更形成的原因、审批的手续、变更的结果,区别落实相关环节的责任主体和问责方式。四是资金结算关。严格规范工程建设资金的结算时间和规模,对超序时、超规模结算资金的行为,将严格追究建设单位主要责任人、工程项目负责人以及财务负责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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