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夏津县检察院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监督招投标、预防咨询等职能作用,把重大工程专项预防工作作为全院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把牢该县重大工程建设廉政准入关,构筑重大工程廉政准入制度,搭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平台。 该院与辖区内各单位达成共识:所有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都要先经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后方能进入开标程序。全年共对404个参与工程招投标的单位及法人代表进行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全部在查询后三日内予以回复。对于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竞标单位,根据行贿犯罪发生距离竞标时间的时间长短,分别采取信用减分、取消竞标资格或者在一定期间内限制进入夏津商业市场的处置,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工程建设中良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7月份,依法对参加我县物资采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1家公司及其代理人做出了取消竞标资格的处置。 该院克服被动应付和无所作为的错误观念,主动介入,充分发挥预防监督职能,不断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受理群众举报。在招标、评标现场公布检察院举报投诉电话,对整个招标、评标过程进行面对面、全过程监督,监督整个过程是否存在泄露资料、歧视排斥投标人、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接受投标人对招标活动的投诉。对于受理的举报进行调查核实,依据投诉情况分别提出中止开标评标活动、重新招标、给予减分、取消竞标结果等建议。4月份,我院在某政府采购项目开标现场接到投标商投诉,称招标代理机构临时变更开标时间没有及时通知,导致该公司因迟到被取消竞标资格,要求取消该开标活动。检察干警建议先中止开标评标活动。随即对投诉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通过查看该招标代理公司网上公告、通话记录等情况,查实招标代理公司已经进行了及时、有效告知,由于该竞标单位工作人员疏忽没有将变更内容告知授权代理人,导致该代理人不知开标时间提前而迟到。检察干警遂将调查结果向投诉人进行了告知和说服教育,有效确保了开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为了提升我们的服务意识,我们充分利用预防咨询形式灵活的便利,在工程开标前就建设单位如何确保工程廉洁高效建设等问题进行解答。坚持现场咨询现场解答;确实无法现场解答的,三天内将反馈意见向咨询群众予以答复。今年以来,共通过现场咨询、口头咨询等方式,接受预防咨询20余次,全部被采纳。切实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4月份,某单位咨询采用询价方式确定设备供应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问题。我们根据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释,并建议其采用招标形式确定供应商,以规范的程序确保实体的规范。该单位采取我院建议,改用招标的形式进行了设备采购。(刘奎芬 董国通)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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