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夏津县检察院对一起抢劫案犯罪嫌疑人的讯问过程,实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是该院制定《夏津县人民检察院讯问重特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暂行规定(试行)》以来,首次对刑事案件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录制过程完整无中断,录制完成后即完成刻录光盘一式两份,用科技手段固定完善了证据,防止了翻供现象的发生,促进了干警规范、公正、严格执法。 今年以来,夏津县检察院积极拓宽技术服务范围,研究制定了《讯问重特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暂行规定(试行)》,发挥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在批捕、起诉等刑事检察工作中的技术保障作用。该《暂行规定》从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刑事案件范围、委托程序、工作原则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利用科技手段进一步为重特大刑事案件固定完善证据,促进刑事案件顺利办理。 这次对该起抢劫案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首次尝试,该院将及时总结经验,对此项工作进行规范、完善和提高,积极利用技术手段服务办案工作,发挥检察技术在推动检察工作发展中的作用。(王德敏 王悦) 责任编辑:xinb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