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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昌邑检察院六项举措抓岗位练兵

时间:2012-12-08 19:20:00  来源:法治周报  作者:王伟光
导读: 为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山东省昌邑市检察院采取六项措施,开展好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干警执法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促进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一是高度重视岗位练兵工作,用岗位练兵推进执法规

     为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山东省昌邑市检察院采取六项措施,开展好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干警执法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促进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一是高度重视岗位练兵工作,用岗位练兵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昌邑检察院把岗位练兵培训活动作为队伍建设的重点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紧密结合工作需要,用规范的要求来练兵,在练兵中加强规范,坚持联系实际,开拓思路,创新形式,力求实效。

     二是按照制定、完善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各项制度要求,明确岗位职责,制定训练标准。根据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部署,要求各部门从自身执法工作和履行监督职责两方面,围绕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解决突出问题和突破薄弱环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岗位训练标准。

     三是根据高检院下发的执法岗位培训考核内容的要求,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和工作需要,制定系列练兵方案,将日常练兵与正规化培训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练兵活动。

     四是创新练兵形式,增强练兵效果。组织各业务部门根据业务特点开展多种形式岗位练兵,切实把岗位练兵作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效形式,在训练内容、形式、渠道以及练兵成果检验上,努力创出新思路。

     五是加强部门间岗位练兵交流,针对重点部门以及重点整改问题,适时组织开展练兵活动或竞赛,检验练兵效果。

     六是将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执法能力是否提高、涉法上访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群众满意度是否提高作为检验岗位练兵效果的重要标准,实际工作中仍然发生问题的,作为重点问题重点环节集中整改训练。(王伟光)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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