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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夏津检察院三措施规范行贿犯罪档案工作

时间:2012-12-31 12:16:00  来源:法治周报  作者:刘奎芬 张文帅
导读: 今年以来,山东省夏津县检察院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三项措施,全面加强和规范此项工作,在工程建设、医疗器械采购、政府采购、金融信贷等领域共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今年以来,山东省夏津县检察院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三项措施,全面加强和规范此项工作,在工程建设、医疗器械采购、政府采购、金融信贷等领域共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65次,共对404个参与工程招投标的单位及法人代表进行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于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1家竞标单位,采取了取消其竞标资格,在一定期间内限制进入夏津商业市场的处置,对于维护县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工程建设中良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是开展宣传,提高档案查询的认知度。加强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开展警示教育等各种时机,结合预防宣传月等各项活动,大力宣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作用和功效,提高人们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认知度,为工作开展提供了良好保障。目前,各单位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深入认识,尤其是在招投标、政府采购、金融信贷领域,已经主动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了一个基本程序。

     二是及时录入,完善行贿查询档案信息完整性。根据省、市院有关文件精神,自5月份以来,在原有已录入资料数据的基础上,对1997年以来,该院查办的行贿犯罪、受贿犯罪、行贿行为、受贿行为等信息资料进行了梳理,全部按时录入行贿犯罪档案系统。为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依据。截止目前,共录入行贿罪信息8条,受贿罪信息11条,受贿行为信息2条。

     三是加强管理,规范档案查询操作流程。明确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操作流程,实行专人负责,对前来申请查询的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并坚持做到详细介绍查询程序、应准备的材料、承办部门联系方式等,均做到了当场受理,及时查询,全部在查询后三日内予以回复。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确保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在提升诚信体系建设中的良好作用,受到了查询单位及个人的一致好评。(刘奎芬 张文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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