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进法官队伍对新修《刑事诉讼法》的理解掌握,提升法官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1月23日至24日,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焉耆县人民法院举办了“巴州法院系统《刑事诉讼法》培训班”。和静、和硕、博湖、焉耆等“北四县”法院百余名干警参加培训。和静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孙强、副院长周德海、李建国、审委会专职委员杨芳雄等19名干警参加了培训班学习。 培训班上,首先由巴州中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叶秀梅组织培训干警对新修《刑事诉讼法》进行逐条学习。通过学习,干警们对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刑事诉讼法》有了比较全面系统的理解。 接着,巴州中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秦栓社就新修《刑事诉讼法》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秦庭长结合自身刑事审判工作经历,穿插典型案例,阐述了新修《刑事诉讼法》条文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时代性。秦庭长对新旧《刑事诉讼法》条文进行了生动具体的对比讲解和分析归纳,对证据、刑事附带民事、刑事和解程序、强制医疗程序等重点、难点部分进行了细致讲解。 之后,巴州中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赵俊山交流了在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培训班上的学习心得。 最后,秦庭长再次强调了学习新修《刑事诉讼法》的重要意义,要求大家充分认识《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司法活动所面临的挑战,深刻领会新修《刑事诉讼法》的精神实质,自觉强化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效率意识、效果意识及接受监督的意识,通过培训和工作实践,学懂弄通、熟练掌握,确保对新修《刑事诉讼法》的全面准确贯彻实施。 参加培训干警反映这次培训办得及时,具有很强的实用性,表示在工作实践中要进一步学习贯彻好新修《刑事诉讼法》,为建设平安和谐巴州作出自己应有贡献。(任万民)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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