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警用装备的使用和管理常识教育,充分发挥警用装备在警务活动中的作用。近日,山东省夏津县检察院出台了三项措施对警用装备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等相关规定予以强化,确保在办案过程中不出任何差错。 增强责任感,强化爱护装备意识。该院以思想教育为依托,进行宣传教育,帮助法警树立爱护装备意识,提高法警爱护装备的自觉性,保证警用装备的最佳使用化。 明确责任,实行警用装备目标责任制。该院对所有警用装备进行统一造册登记,建立警用装备使用管理台账,并设置专用装备室实行专人保管制度。同时注重装备的日常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将每件物品管理使用落实到个人,严格执行登记,清查制度。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在警用装备申领和归还环节中,有专人做好登记,验收工作。在警用装备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违规使用、损坏、遗失装备等情况发生,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其责任。(郑宜超 董国通)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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