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警总队向全区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下发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能力,强化路面交通流的疏导、指挥、分流能力,全力为即将到来的国庆黄金周人民群众安全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国务院已发出通知,规定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在春节、清明、劳动节、国庆节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收通行费。因新政策的实施,今年国庆黄金周期间将会呈现小型客车节日出行数量新高峰,以及出行、返回时间更加集中的特点。交警部门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并提前制定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对辖区高速公路的相关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加强警力配置,确保黄金周期间路面勤务,各地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全部警力及交通协管员要投入到高速公路排堵保畅工作,特别是9月30日、10月1日和10月6日、7日。 为加强路面疏导,确保出行车辆有效分流,通知要求规范高速公路收费站广场交通秩序,快速处置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排查路面安全隐患并设置临时应急设施。9月29日至10月7日,高速公路行车道、应急车道(紧急停靠带)内所有施工养护作业队伍必须撤离,各事故多发点、安全隐患路段来不及整改的,各地要设置一批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提示机动车驾驶员安全通过。 各地交警部门要围绕国庆黄金周期间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立即与高速公路路政部门、经营单位进行协调,共同制定节日期间各项应急处置和安全保障方案,全力保障节日期间高速公路的安全、有序与畅通。(蒋予昕 郝晋薇)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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