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新《消法》,有赖急先锋。中国消费者报即日起征集践行新《消法》的新闻线索,欢迎消费者、经营者、社会组织、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踊跃提供线索。
首次大修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于3月15日施行。这部与亿万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所作的重大修改,回应消费维权热点,直面消费维权焦点,破解消费维权难点,新意迭出,亮点频显,赢得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凡勇于使用新《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消费者;积极履行新《消法》所赋予新义务的经营者;忠实执行新《消法》所赋予新职责的消费者组织;切实履行新《消法》所赋予新职责的行政部门;公正裁判依据新《消法》所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均应纳入践行新《消法》开路急先锋之列。请符合以上条件的消费者、经营者、社会组织、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踊跃向中国消费者报提供线索。让大家携起手来,共促新《消法》的贯彻实施,共创消费维权事业的美好未来。(记者 何永鹏) 责任编辑:guanliyua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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