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纪委下发《关于严明纪律禁止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纳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专项治理,严查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绝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
往年的节日总会看到各个单位相互赠送贺卡挂历等礼物,这些礼物虽说是单位与单位之间的一种礼尚往来,但是利用公款进行利益的输送,不仅是对于公费的一种乱用,更是对于纸张的一种浪费,四川省纪委通知一出,各方叫好。这样一来,单位之间不必再为了人情而挪用公款进行开支,同时也是节约了纸张,跟我们现在提倡的环保集约型社会相契合。对于切实履行节约、节俭政府的打造,这也是一方面的表现。所以,各级纪委应该严格督查检查,把通知传达到位,从源头遏制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严禁顶风作案,让我们过好每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
笔者建议:一是全力清查。各级纪委应该严格清查各单位各部门是否存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的行为,进行详细的调查和登记;二是大力宣传。各级纪委应该把通知精神宣传到各单位各部门以及个人,让大家相互监督,共同遵守,杜绝这种现象;三是严惩不贷。各级纪委应制定严格的惩治规定,对于宣传之后还存在这种情况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严肃处理。(黄小秋)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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