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近7万办了美容卡,只做了一次护理,美容公司就人去楼空了。赵女士无奈只好到法院起诉,要求美容公司返还剩余的费用6.7万余元。今天上午丰台法院通报称,已正式受理此案。
原告赵女士诉称,2011年6月20日,她被某美容公司的相关宣传所迷惑,在美容公司存了3000元现金,做了一次背部经络调理。此后,美容公司又说服她参加其他美容项目,她陆续交了近7万元的美容美体费用。
赵女士说,交费后,她只做了一次价值为833元的三焦全身护理,就找不到这家美容公司了,致使她无法享受美容服务。
赵女士起诉解除与美容公司的服务合同,并要求返还其现金67795.67元。
据了解,赵女士希望通过起诉找到“消失”的美容公司,尽快解决问题。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记者 洪雪)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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