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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来路不明牛羊肉被罚27万

时间:2013-06-01 13:15:32  来源: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佚名
导读:“我卖的牛羊肉自己家人也都吃,被查后送检也没有质量问题,为什么还要罚那么多钱?”

  “我卖的牛羊肉自己家人也都吃,被查后送检也没有质量问题,为什么还要罚那么多钱?”

  昨日上午,杭州上城区法院召开一场特别的听证会,法院就工商部门申请对杭州上城区世茂冻品行销售来路不明牛羊肉处罚强制执行一案,听取双方陈述和意见。

  面对工商部门开出的巨额罚单,冻品行老板范某说,自己要被罚得倾家荡产了。而工商部门则表示,这是根据食品安全法作出的最轻处罚。

  查封3000多公斤来路不明牛羊肉

  范某去年3月在工商部门注册开设个体冻品行,店面在上城区近江路附近,经营范围是批发及零售预包装食品。到了8月份,工商部门在其店里和下沙的冷库内查封了3151公斤来路不明的牛羊肉,包括IBP牛肉牛排、美国EXCEL牛排、加拿大的Lakeside Packers牛排和新西兰羊排等。

  工商部门认定,范某出售的这批所谓进口牛羊肉无中文标签标示及无合法进口报关证明、卫生检疫证明,构成了“经营没有中文标签进口预包装食品”的行为。

  除了对这批来路不明的牛羊肉进行查扣没收外,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城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7.163万元的罚款处罚决定。

  工商部门的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物品……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而从范某冻品行查扣的来路不明牛羊肉,根据调查总价值为135815元。

  法庭上,老板说“我要倾家荡产了”

  法庭上,工商部门表示,食品安全问题是当下社会最关注的问题之一,对范某经营没有中文标签进口预包装食品的查处是工商部门法定职责,处罚决定也是根据调查结果和范某实际情况作出的最轻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后,范某没有向工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向法院起诉。

  “被查扣的这批牛羊肉也是刚进货的,还没出售也没有造成危害。”范某说,是有人上门推销进口牛羊肉,他付款后在下沙高速路口接货,自己刚经营这一块,根本不知道要什么证明,开店和进货的钱本来就是借来的,牛羊肉被查扣本来就让他损失惨重,要罚27万元巨款,那就倾家荡产了。

  至于被查扣和罚没的3151公斤牛羊肉是否真的来自国外,工商部门和范某均表示无法确定。

  听证后,法庭没有当场裁决批准工商部门处罚强制执行的申请。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行政处罚“裁执分离”的原则是对行政执法的一种监督,同时保护被处罚人合法权益,如果法庭裁决准予强制执行,将由法院的执行部门向范某执行罚款。

责任编辑:guanliyua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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