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凤凰县长赵海峰在解释凤凰古城收取148元“套票”费用时说,凤凰古城景区收费不是为了单纯的收钱,而是治理旅游乱象,切断黑色交易的链条。(4月14日《北京青年报》)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赵县长自爆家丑,列举了凤凰古城景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乱象。笔者大体总结一下,有这么四点。一是黑旅游团临时拼客,侵害游客利益;二是景点无序开发,品质良莠不齐;三是各个景点为争客源,恶性竞争;四是为赚取高额回扣,飞车追客、黑导拉客、欺客宰客等现象时有发生。
这四种乱象的产生既和人的逐利行为又和当地政府市场监管的不力有关。无论是黑团黑导欺客宰客,还是景点的恶性竞争,亦或是游客的贪便宜上当都是市场参与人趋利心理主导的逐利行为。也正是政府对景区旅游市场参与主体的违法行为没有形成强制约束力,才让市场参与人愈发肆无忌惮地逐利。
经济主体的逐利行为自然和各个景点的价格有紧密联系,但是和凤凰古城的 “套票”价格却不应该有什么联系。把各个景点的收费统一为“套票”收费,一张148元的“套票”也许能解决各个景点之间的恶性竞争,却未必能消除黑团黑导的存在,也很难避免欺客宰客的现象发生。
“套票”执行后,与当地人的“某种关系”会成为一种新的经济资源。148元的票价,就是为这种关系创造了148元的租金,当地人可以和黑团黑导联合争取游客。当地人可以向游客收取低于148元的费用,出售“某种关系”。比如,当地人A可以向十个组团来的游客每人收取50元的费用,然后以“朋友关系”带进城。检票人员是无法阻拦当地人带朋友进城的。如果当地人再和城里的餐馆、商店、旅店商定好,每带来一个客人给予多钱的回扣,新一轮的欺客宰客现象又会产生。一言以蔽之,在148元的“套票”制度下,经济参与人又会形成新的博弈,博弈结果未必优于“套票”制度执行前,市场乱象未必会减少。
此外,“套票”价格还可能带来新的弊端,比如,游客人次减少。在没执行“套票”价格时,一些离得近一点的游客,随时都可以去休闲;在执行“套票”价格后,可能就会减少去的次数。
价格调节的是供给和需求,也会影响供需双方的经济行为,但无法却影响这些行为的性质。因而治理市场乱象,价格无能为力,至少作用有限。消除市场乱象,需要的还是政府监管,包括规则的科学制定和严格执行,也包括对经济参与人的教育和引导。显然,赵县长发现了凤凰古城景区市场混乱的“症状”,却没找到病根,因而也开错了“药方”,148元的“套票”不对症。(乔瑞庆)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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