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甘先生反映,他花2600元购买的三星手机在4个月里经十多次更换、维修仍故障不断。经多次交涉,三星同意退货,同时甘先生还要求赔偿维修手机时耽误工作所造成的损失,并就此继续与厂商交涉。 换新机换主板故障仍旧 4月,甘先生购买了一部三星W589手机,使用几天后出现自动关机等问题。当时三星在哈售后服务网点为他换了一部新机,但新机使用后出现相同故障。此后,这部手机经过十多次修理,其中两次更换主板,可问题仍未得到解决。7月,甘先生提出退货,但三星在哈售后和中国客服中心都表示只能换,不能退。 沟通3个月后同意退货 多次沟通无果后,甘先生于8月向本报反映了此事。经记者联系,三星中国客服表示可以调换新机或退货。但此后联系甘先生时又称只可以换货,或者加价后更换另一款新机,而不提及退货。记者再次与三星客服沟通。“十一”前夕,三星客服回复表示可以退货,但要按规定收折旧费。对此甘先生认为,手机修理耽误了许多时间,三星也应赔偿其相应损失。 对甘先生遇到的情况,本版法律顾问、黑龙江信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研究中心研究员、哈市首届十佳律师陶增田表示,手机生产企业在销售产品时必须保证质量,由于产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失必须由企业来承担。 责任编辑:xinb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