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人们开始纷纷置办年货。夏津县的杨某买了年货回家时,一时粗心把年货丢了,多亏后来路过的交警及时发现,通过查看电子监控录像确定了失主,将年货及时送到杨某手中。
1月24日上午10时许,夏津县交警大队二中队的民警在国道308线范楼村路段巡逻时,忽然发现前面路边有三、四个人围在一起争吵着什么,民警立即赶上去下车询问原因。原来这群人中的一位中年人骑着电动车由东向西行驶时,从前面不远处的一辆红色摩托车上掉了一盒东西,中年人赶过去一看原来是一盒带鱼,再抬头看看摩托车驾驶人浑然不知径直向西驶去。中年人就想下车拾鱼,不料身后又来了两三个行人,也想拾这盒带鱼,于是几个人为此争吵起来。民警了解原因后,对现场的那几个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随即与指挥中心取得联系,让值班民警查看事发时间段经过的一辆红色摩托车牌号。通过调取录像资料,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NS88**”的红色摩托车经过事发现场东侧2500米处一处摄像头时,车后驮着一个长方形的白色盒子,而经过事发现场西侧700米的一处摄像头时,白色的盒子却不见了。民警立即从车辆管理系统内调取了该摩托车车主的姓名及联系方式,车主姓杨,本县双庙镇人。民警随即与杨先生取得了联系,问他是否丢了东西。杨先生感到很惊讶,说自己上午去县城买年货时,不小心把一盒带鱼丢了,等到了家才发觉,正在为此事烦恼。民警告诉他带鱼已经找到了,并要他在公路边等候。
10分钟后,民警将那盒带鱼交到杨先生手中。杨先生再三表示感谢,并从盒中拿出几条带鱼要送给民警,被民警谢绝了。( 通讯员 滕兆来) 责任编辑:guanliyua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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