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院司法能力建设,有效提升法官队伍业务素质,岳普湖县人民法院以庭审观摩活动为载体,狠抓落实,扎实推进。8月16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开展庭审观摩活动,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庭室业务骨干共30人到庭观摩。
上午10时,被告人达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公开开庭审理。法庭上,审判员仪表端正、司法用语规范准确,并引导着公诉人与辩护人围绕案件有序地进行举证、质证,双方唇枪舌战。在旁听席就坐的评查人员注意力高度集中,聚精会神地关注着庭上发生的一切,并对照着手中的《庭审观摩评查标准》,对庭前准备、庭审调查、庭审辩论、庭审效果、综合评议、法警值庭等6个方面进行现场评分,并填写意见。
庭审结束后,评查组对法官和书记员仪表、着装、使用法槌,庭审能力、法言法语、庭审提纲、书记员记录、法警值庭、庭审小结、当庭宣判等过程进行了评议。认为本次庭审准备充分,法官仪容仪表端正,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强,庭审规范紧凑,是较为成功的一次庭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庭审中个别人员走动频繁,被告人声音较小等,希望及时做好总结,完善纠正。
通过观摩这次庭审,达到了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进步的目的。据了解,此次开展庭审观摩活动是该院创新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后该院还将继续深入开展庭审观摩系列活动。 (通讯员 徐明亮)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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